7.2产品必须满足生产需要。若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可退货或不结算处理。
7.3若发生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报价规定 :
8.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8.2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如出现报价最低者相同达两人或两人以上,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最低报价者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在我司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5天内签订购销合同。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
10.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企业。
10.2需在我公司的生产线上试用过,满足生产需要。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 2023年3月17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
11.2参与方式:
11.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时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投标人须遵守沙县政府和本公司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11.2.2函件: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开标之前寄达。为确保寄达,请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12、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汇款电子回单或保证金函以单独密封方式装订)
12.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
12.2.2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应付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但须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
12.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末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方式的将在一周内以电汇形式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领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
12.6.2成为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未能按我方通知签订合同的:
12.6.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投标文件要求:
13.1投标资料分成三部分,每部分编制一式一份并分开单独装订密封:
13.1.1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商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非法人代表到现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2第二部分为技术文件,主要内容为产地及生产厂家名称、产品质量指标及技术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2条款中质量指标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 ,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3第三部分商务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5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13.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4、评标小组 : 评标小组由青山纸业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5、联系方式 :15668422211